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,是“十五五”开局之年。1月,《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》中提出“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,自觉按规律办事,做到为人民出政绩、以实干出政绩。” 2月,中办印发《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》。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,这是继党纪学习教育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要求后,又一次在全党范围内进行专项学习教育部署。2月9日至10日,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考察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时的重要讲话指出“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,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、人民、历史检验的实绩。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,一体推进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,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,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。”本期“纪法小讲堂”结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的政绩观错位问题,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干事创业方向,以清廉底色护航事业高质量发展。
政绩观错位典型案例
案例一
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、副主任杨易政绩观错位,违规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。杨易在担任常德市鼎城区委书记、常德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期间,政绩观错位,未认真组织招商项目背景调查,盲目决策引进某项目,且在明知该项目所要求的优惠政策违反国家规定的情况下,违规决策返还奖补资金,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。杨易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,2025年10月被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,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。
案例二
陕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、董事长方有为政绩观错位、片面追求企业规模无序扩张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、旅游活动安排等问题。2018年1月至2024年4月,方有为在陕西林业集团任职期间,急功近利盲目铺摊子,背离主营业务无序扩张,导致该集团负债总额、资产负债率猛增,长期处于亏损状态;2014年至2017年,方有为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活动。方有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,被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,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。
案例三
吉林省辽源市委原常委、东丰县委原书记曾海洋盲目举债上马项目,搞“政绩工程”等问题。2018年5月至2024年12月,曾海洋担任东丰县县长、县委书记期间,政绩观错位、急功近利、脱离实际,盲目举债主导推动投入巨额资金兴建产业创投园项目。2022年底项目投入使用至今,长期处于严重亏损状态,给当地财政造成严重负担。曾海洋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,被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,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。
案例分析与警示
(一)问题根源
杨易、方有为、曾海洋作为党员领导干部,其违纪根源是政绩观错位,同时存在决策任性、纪律意识淡薄和责任意识缺失问题。他们枉顾党和人民的利益,缺乏科学论证就盲目决策,对国家和集体财产不负责任,在项目引进与运营、财政资金使用中,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触碰纪律红线。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“政绩”,终究是经不起实践检验的“败绩”,拍脑袋决策、拍胸脯蛮干必将受到党纪国法严惩。
(二)警示意义
党员干部,特别是领导干部,必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,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;必须严格依规依法决策,对涉及财政资金、重大项目等事项,必须经过科学论证、集体研究、依法依规进行;必须严守纪律底线,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做到清清白白做人、干干净净做事;必须强化责任担当,做到对党负责、对人民负责,在遵规守纪、清正廉洁前提下放手干事。
相关党纪和法规
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
第五十七条 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,违背新发展理念、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,给党、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。
搞劳民伤财的“形象工程”、“政绩工程”的,从重或者加重处分。
第一百零一条 接受、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安排,情节较重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。
第一百三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,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,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:
(一)热衷于搞舆论造势、浮在表面;
(二)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、以文件落实文件,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;
(三)脱离实际,不作深入调查研究,搞随意决策、机械执行;
(四)违反精文减会有关规定搞文山会海;
(五)在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中搞层层加码、过度留痕,增加基层工作负担;
(六)工作中其他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行为。